日前,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消费安全警示,提醒社会公众警惕不合格人用狂犬疫苗。
据介绍,近一段时间,犬伤人事件频繁发生,人用狂犬疫苗需求量大增,市场供应比较紧张,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见利忘义,制售假疫苗。
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社会公众,一旦被犬咬伤,一定要及时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门诊注射人用狂犬疫苗,切不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注射,以免延误正常治疗。治疗后,患者要保存好票据等资料。患者如果怀疑所注射的人用狂犬疫苗有质量问题,请持票据、包装、药品等证据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,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调查处理;患者也可向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反映和投诉。
目前,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严格监管措施,开展全面监督检查,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,严防不合格人用狂犬疫苗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