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,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,2月24日,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《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》,今年我市将完成各类食品安全抽检任务2500余批次,一旦抽检发现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,将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。
按照实施方案,今年我市将落实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计847批次,采样主要集中在流通环节,将全面覆盖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、商场、超市、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。
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;对于节令性食品,则在节前开展抽样,并完成检验和公告工作。同时还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,抽检任务至少共完成1700批次,抽样对象包括蔬菜、水果、畜禽肉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。各地应根据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,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,确定具体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,重点加强对叶菜类蔬菜抽检和禁限用农兽药检验。
实施方案要求,对于同一企业多批次产品不合格的,将责令企业停止生产、召回全部市场销售的产品。